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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中职部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的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学院,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的资格。学院成立于1956年,原名江津区财贸干部学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1974年开设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升级为普通高职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位于渝西区域中心城市永川市、重庆职业教育城市中心,东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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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中职部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的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学院,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的资格。 学院成立于1956年,原名江津区财贸干部学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1974年开设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升级为普通高职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渝西区域中心城市永川市、重庆职业教育城市中心,东临永川植物园,南临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高速铁路,西临碧波荡漾的粽子水库,北临风景秀丽的茶山竹海景区。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读书读书的胜地。 学院占地710亩,建筑面积超过16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培训楼、多媒体教学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礼堂、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 学院现开设高职专业19个,在校学生7900多人,招收全国1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学生。现有在职教师393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58人,博士4人,硕士17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重庆优秀教师2人,重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重庆首批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成员3人,硕士导师2人。 学院以重庆财贸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广泛深入开展政校企合作,建立互建基地、互建校厂、互派教师、共同培养、共同研发的合作机制。学院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校外实习培训基地76个,校内培训室42个。重庆现有精品课程2门,重庆教学团队3支。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积极服务重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近五年来,承担了66个市部级项目、12个横向项目、89本主编教材、8篇专题出版、700多篇学术论文、重庆市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省部级学会一、二、三等奖30余项。 2011年,学院成功通过了人才培养评估。同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了1万名全日制学生的办学规模。《关于加快江津、合川、永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建立市级示范院校。目前,学院正在扩建校园,积极争创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扩建后,校园建筑面积将达到25万平方米,学生规模将达到1万人。 学院将继续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外延发展,努力尽快建设具有鲜明财务特色、核心竞争力强的优质高职院校,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规范学校招生,确保符合培训要求的学生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确保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章程。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学校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7〕38号),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委主管,重庆市教委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教学业务管理。 国标代码:14128 办学水平及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校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批准毕业,颁发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 招生范围和人数:学校今年在重庆、四川、海南、贵州、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陕西、云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3100名普通高职(大专)学生。 语言和体检相关要求:外语不限于学校各专业,学生入学后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程。所有专业都不限制男女的比例和年龄。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委员会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学生资助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也有机会获得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学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学生·学年。学校还开设了勤工俭学岗位,实行了特殊困难补贴制度。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和道德、智力、身体综合考核的原则录取新生。 (一)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备案原则,按顺序自愿备案或平行自愿备案进行录取。按顺序自愿备案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选拔进档考生。 (2)原则上,考生的专业安排是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和结果确定的,或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内蒙古按专业志愿者录取规则录取)。同一志愿者的考生,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计划满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在相似专业中安排;专业计划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原则上,男女生的比例不受各专业的限制。 (三)符合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批准备案的,学校应当认可加分和降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生也可以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请直接咨询学校招生部门,否则学校将不承担任何后果的责任。

院系设置

院系专业
工商管理系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
金融系证券与期货、投资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会计系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和审计
商贸旅游系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展览策划与管理、秘书(财务秘书方向)
应用设计系建筑设计、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庆市教委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收费。临时收费标准:学费5000-6500元/学生·学年住宿费500-1200元/生·学年,书本费600 元/生·学年(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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